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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及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9-04-29 18:04 来源:广东省农业科学院 【字体: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下设15个科研事业单位和1个幼儿园。因工作需要,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以及所属水稻研究所、蔬菜研究所、作物研究所、植物保护研究所、农业生物基因研究中心、农产品公共监测中心、动物科学研究所、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动物卫生研究所、农业经济与农村发展研究所、幼儿园等12个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下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各招聘岗位具体招聘对象范围详见《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及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同志,积极乐观。
  (四)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分析问题能力、文字表达和口头表达能力,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五)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一般应为35岁以下,即1982年7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应为40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之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作年龄要求。
  (七)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八)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违反计划生育受到处理,且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未满5年的。
  3.曾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执行国家、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6月30日0:00时起至2017年7月13日24:00时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人力资源部电子  邮箱(邮箱地址:hrdep@gdaas.cn),邮件主题统一为“岗位代码+姓名+所学专业”。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报名不成功。报名材料包括: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5.本人近期彩色证件电子照(一寸)。
  6.招聘岗位对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外语水平等有要求的,报考该类岗位人员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7.应聘人员为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表;暂缓就业毕业生还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在国(境)外学习的证明材料、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8.应聘人员可自行提供符合岗位优先录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和其他体现业绩水平、工作能力的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www.tl808.com),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是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近期照片应一致。
  3.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其所获国家承认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则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4.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5.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中,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应当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出具。
  7.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8. 应聘人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本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以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依据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于报名截止日后的1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农业科学院(//www.tl808.com)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在考试前3天通过电子邮件发放准考证。
  2.资格复审
  在笔试结束后,面试对象按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提交报考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招聘单位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五、考试
  根据不同岗位采取不同的考试形式。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相关通知在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www.tl808.com)公布。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及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www.tl808.com)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2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gdhrss.gov.cn)及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www.tl808.com)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 2 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幼儿园专任教师(M01、M02岗位)的面试分为岗位技能考核和结构化面试,岗位技能考核和结构化面试各占50分。
  3.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在最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根据《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及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其他要求”中的优先录聘条件和面试成绩确定名次。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 严格执行。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和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www.tl808.com)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录聘手续。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递补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关于调剂的说明。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可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在报考其他岗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择优调剂。
  (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或考试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考试期间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发现舞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成绩。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进行体检、不配合或干扰考察、不按规定提供办理录聘手续所需资料、不按规定时间报到上班的,一律视为放弃应(录)聘资格。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87596239(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 020-87579116(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监察室)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颖路29号
  邮政编码:51064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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