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批广东生态茶园认定的通知
各茶叶生产经营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及广东“绿水青山,生态好茶”的发展理念,持续推动广东省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粤茶品牌知名度,助力乡村振兴,经广东茶产业联盟研究决定启动第七批广东生态茶园认定。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1.在广东省境内从事茶叶生产、加工、销售活动的农业经营主体按自愿申请的原则申请广东生态茶园认定;
2.广东生态茶园认定证书已到期的农业经营主体可申请再认定,到期未申请再认定的,“广东生态茶园”称号自动撤销,产品包装不得继续使用认定标志。
二、 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者填写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法人代表签字及盖章后扫描成PDF,电子版与纸质材料各一份。
三、 申报材料报送
1.申报截止日:2024年10月14日下午5点。
2.电子版PDF申报文件及附件证明材料发至邮箱:811601325@qq.com。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大丰路 6 号省农科院茶叶所205,曾琼,13570992020。
附件:1. 广东生态茶园认定申请表(企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
2.《广东生态茶园认定办法》(2023年11月修订)
3.《广东生态茶园分级规范》(T/GDAQI 124—2023)
广东茶产业联盟
2024年9月27日
(联系人:张婷,联系电话:020-87585379)
附件2 广东生态茶园认定办法(2023年11月修订).pdf
附件3 广东生态茶园分级规范(T GDAQI 124—2023).pdf